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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曹妃甸新城污水处理厂(二阶段)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6 17: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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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污水处理厂(二阶段)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招标人为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曹妃甸新城污水处理厂(二阶段)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模2.0x104m3/d,项目建设在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污水处理厂内,无新增用地。主要工程内容(1)生反池(2万吨/日)新增固定填料,对原有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2)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1座(2万吨/日);(3)中间提升泵房新增提升设备;(4)厂内配套管网、供电、自控等。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招标范围项目的施工前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20)及国家、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结算完成、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报名取得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获取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6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 14:30 至 16:30。

地点: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405房间

地址:唐山市路南区胜利桥东南东郊污水处理厂内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5 日上午9时,地点为: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5.2参加开标会的所有投标单位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开标会议。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开标方式:招标人组成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7月5日上午9时开评标,评标结果通知中标单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唐山市城发集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胜利桥东南

联系人:沈部长0315-5930806

招标管理办公室:王冰0315-5930813, 15097597710

监督电话:唐山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0315-5907659